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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所标准品管理的明细要求

  • 发布日期:2018/6/13 8:46:34      浏览次数:595
    •   中检所标准品管理的明细要求
        中检所标准品在初次使用后请在适当条件下保存。一段时间后如需再次使用,请通过与之前的数据对比对溶液的浓度进行确证再使用。中检所标准品打开使用后,纯品型的标准品,一般在适当储存条件下还是比较稳定的,中检所标准品厂家给出的产品保质期也是可以参考的,少数挥发性物质除外。而对于溶液型的标准品,建议客户打开后尽快使用,物质降解和溶剂挥发等原因都有可能对溶液的浓度产生影响。
        厂家的标签或分析证书上一般有保质期限,其含义是当产品未打开使用并按照厂家注明的条件进行保存时,厂家对产品的纯度与分析证书上的纯度的一致性负责。由于分析中会有一定的误差,所以产品的纯度一般有一个不确定度或误差范围。有一些产品,由于物质性质比较特殊,中检所标准品厂家对产品不标明具体的保质期限,而是保证在出厂或者客户收到产品的一定时间范围内有效,即在此时间限度内厂家对产品的纯度与分析证书上的纯度的一致性负责。
        实验新手在正式操作实验之前,需要了解学习实验的原理、结果等,而产品的正确保存也是实验结果因素之一。在接触中检所标准品之前,我们首先要掌握中检所标准品管理的要求与质量标准。这样能够给您的实验带来极大的帮助。
        一、管理明细
        ①:中检所标准品应密封存放在无霜冰箱内,检定菌应存放在冰箱3~5℃之间。
        ②:标准滴定液,应由QC主管负责人配制、标定,定期3个月后复标,并作好其配制,标定和复标的完整原始记录。若中检所标准品贮存期发现混浊、沉淀、变色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二、配制质量要求
        ①:配制不需标定的标准液可采用分析纯物质进行配制。其配制用水应为符合药典要求的纯化水。
        ②:标定标准滴定液必须使用基准物质。为防其存放后可能吸潮,标定前应干燥至恒重。
        ③:根据药典规定:配制高氯酸滴定液时应在常温下进行,使用时温度与标定温差过大(不超过4℃或超过10℃以上),应折算或重新标定。
        三、滴定液的标定和复标
        ①:滴定液配制摇匀须放置三天后再标定,中检所标准品标定方法按药典执行。一般由一人标定,第二人复标,标定须作平行标定,并不得少于3次,且其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
        ②:标定和复标二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得超0.15%,否则重标,如标定和复标误差符合要求,则将二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滴定结果。
        四、复标合格的滴定液及配制好的标准溶液,须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浓度,配制日期、标定日期、温度、标定人、复标人、使用效期等。滴定液应定期复标,其使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超过期限不得使用。
        五、滴定液与标准液应按要求贮存,对光易变化的滴定液、中检所标准品应贮于棕色瓶中,瓶口捆扎塑膜防潮、防污染,由专人保管。超过使用期限的中检所标准品保管员不得发放,使用人员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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